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三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三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 第二十一条 游行在行进中遇有不可预料的情况,不能按照许可的路线行进时,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改变游行队伍的行进路线。 法律 发布日期:2009-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