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对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法律 发布日期:2023-04-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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