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知识产权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传统医药、传统工艺美术等的保护,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1-0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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