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预备役人员履行预备役职责,协助做好预备役人员工作。
法律 发布日期:2022-12-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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