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预备役人员工作所需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列入中央和地方预算。 法律 发布日期:2022-12-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