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
第四章 教育训练和晋升任用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 第四章 教育训练和晋升任用 第二十六条 预备役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达到军事训练大纲规定的训练要求。
年度军事训练时间由战区级以上军事机关根据需要确定。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决定对预备役人员实施临战训练,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接受临战训练。
年度军事训练时间由战区级以上军事机关根据需要确定。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决定对预备役人员实施临战训练,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接受临战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