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 第七章 待遇保障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 第七章 待遇保障 第四十九条 女性预备役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部队应当根据女性预备役人员的特点,合理安排女性预备役人员的岗位和任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22-12-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