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预算编制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预算编制 第三十八条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编制内容包括本级收入、上一年度结余、上级对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下级上解收入。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编制内容包括本级支出、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对下级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上解上级支出。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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