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不作为一级预算,其收支纳入本级预算。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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