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三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三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三十条 上级政府不得在预算之外调用下级政府预算的资金。下级政府不得挤占或者截留属于上级政府预算的资金。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