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三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三章 预算收支范围 第二十八条 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