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三章 对不良行为的干预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三章 对不良行为的干预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本辖区内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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