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第七条 外国潜水艇和其他潜水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必须在海面航行,并展示其旗帜。 法律 发布日期:1992-0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