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十四条 禁止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虚假宣传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10-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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