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不属于地方特色食品,不得对其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10-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