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 第二节 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二节 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第四十六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一)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
(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
(三)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
(四)运输和交付控制。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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