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四章 政治体制 · 第三节 立法机关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四章 政治体制 第三节 立法机关 第六十六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 法律 发布日期:1990-04-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