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外交部统一领导驻外外交机构的工作,会同其他派出部门对驻外外交人员实施管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09-10-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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