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二章 高等教育基本制度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二章 高等教育基本制度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