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国家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高等教育事业,为少数民族培养高级专门人才。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