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第五章 现役军官军衔的晋级 第二十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第五章 现役军官军衔的晋级 第二十二条 被决定任命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职务的军官晋升为上将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授予上将军衔。 法律 发布日期:1994-05-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