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第五章 培训

第二十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第五章 培训 第二十五条 文职人员培训纳入军队人员培训体系统一组织实施。
军队可以利用国家和社会资源,对文职人员进行培训。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地方有关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军队开展文职人员培训工作。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2-12-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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