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第九章 教育管理 第四十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第九章 教育管理 第四十八条 文职人员招录聘用、考核、任用、奖惩、人事争议处理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2-12-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