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第五章 士兵的待遇 第三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第五章 士兵的待遇 第三十四条 士兵在服现役期间,享受公费医疗待遇。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妥善安排特殊岗位士兵的疗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