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第七章 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 第三十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第七章 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 第三十五条 罢免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