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因组团社或者其委托的境外接待社违约,使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依法对旅游者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