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五章 证件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五章 证件管理 第二十一条 港澳同胞回乡证由持证人保存,有效期十年,在有效期内可以多次使用。超过有效期或者查验页用完的,可以换领新证。申请新证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办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6-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