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五章 证件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五章 证件管理 第二十四条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分为5年有效和3个月一次有效两种。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5-06-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