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央储备粮的管理应当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确保中央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确保中央储备粮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并节约成本、费用。
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中央储备粮。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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