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有关中央储备粮的财务收支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