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供热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七条 临沂市供热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七条 编制供热专项规划,应当按照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将供热设施逐步向乡镇和农村社区延伸。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和农村社区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提高农村地区供热覆盖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