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供热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临沂市供热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供热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遵循政府主导、统一规划、企业经营、保障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