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供热条例 第三章 供热管理 第十二条 临沂市供热条例 第三章 供热管理 第十二条 供热企业与用户应当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供用热合同格式文本应当报供热主管部门备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