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临沂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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