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献血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临沂市献血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献血事业进行捐赠。血站依法接受捐赠,用于献血事业的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2-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