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献血条例 第二章 宣传和动员 第十二条 临沂市献血条例 第二章 宣传和动员 第十二条 血站应当设立开放日,向社会公众宣传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和供应等基本知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2-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