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 第四章 贸易便利 第十七条 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 第四章 贸易便利 第十七条 海关实行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类管理制度,对诚信守法、管理规范的市场采购贸易主体提供便利化通关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