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鼓励和支持义乌试验区在国际贸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探索改革创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