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煤矿管理条例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条

乡镇煤矿管理条例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条 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取得的罚没收入,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3-07-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