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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乡镇煤矿管理条例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条
乡镇煤矿管理条例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条 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取得的罚没收入,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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