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草原牧区放牧饲养的奶畜所产的生鲜乳收购办法,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另行制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8-10-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