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五章 乳制品销售 第四十四条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五章 乳制品销售 第四十四条 进口的乳品应当按照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尚未制定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参照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8-10-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