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或者备案。事业单位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4-06-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