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第二章 信息服务规范 第十四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第二章 信息服务规范 第十四条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或者虚假点赞、评论、转发,不得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操纵榜单或者检索结果排序、控制热搜或者精选等干预信息呈现,实施影响网络舆论或者规避监督管理行为。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