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七条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七条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格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04-07-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