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与考核评价 第八十三条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与考核评价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使用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实行执法办案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加强对交通警察执法情况的分析、研判。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8-0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