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三章 执勤执法行为举止 第十八条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三章 执勤执法行为举止 第十八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规范行为举止,做到举止端庄、精神饱满。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8-0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