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三章 执勤执法行为举止

第二十条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三章 执勤执法行为举止 第二十条 行走时双肩及背部要保持平稳,双臂自然摆动,不得背手、袖手、搭肩、插兜。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8-0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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