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 第三章 人体器官的获取和移植 第二十二条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 第三章 人体器官的获取和移植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等部门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建立遗体器官运送绿色通道工作机制,确保高效、畅通运送遗体器官。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12-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