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造成特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主管机构的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处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03-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