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
未分类 · 第四节 调 查

第四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 未分类 第四节 调 查 第四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确有必要鉴定、评估、审计、检验、检测、翻译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评估、审计、检验、检测、翻译,委托时应当制作《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检验、检测、翻译)函》。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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